本刊讯 12月7日到8日,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现场会举行。会议传达了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部署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。副省长孙国强出席。 贵阳市开阳县、修文县、息烽县,遵义市遵义县、安顺市平坝县、六盘水市钟山区、铜仁地区铜仁市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、毕节地区金沙县等11个县(市、区)被确定为全省首批新农保全国试点县(市、区)。 会议期间,参会代表分别考察了我县城关、禾丰乡及乌当区、修文县的4个乡镇,听取3个县(区)及这些乡镇的新农保情况介绍。 据悉,根据省政府《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》,试点县(市、区)农民的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。我省作为西部地区,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。地方财政对缴费参保人员,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,其中,省、市(州、地)和县级财政各负担10元。 试点县凡年满16周岁、不是在校学生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,均可参加“新农保”。同时,60周岁以上农民,都能享受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待遇,即不缴一分钱,每月都可领取55元的国家基础养老金。据介绍,在2010年2月14日前,全省11个试点县的44万60周岁以上的农民,都将一次性领到三个半月(2009年11月份半个月、12月份、2010年1月份、2月份)的国家基础养老金,同时从2010年3月份开始,逐月领取国家基础养老金。 在我县考察期间,孙国强对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,特别是我县探索的“感恩贷款”形式,为全县60岁以上的农民解决缴纳保费难的路子值得全省各地学习。同时,孙国强要求全省各地、区、县要结合实际,考虑自身基础设施建设,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资金安全监管,加强中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,做到实事求是,可持续发展,确保老百姓的利益得到保障。(记者 贺安康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