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观象台】"尊严死":讨论本身的意义大于结果

文/新华网 韩家慧

季路问事鬼神。子曰:"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""敢问死?"曰:"未知生,焉知死?"对很多人来说,死亡教育是缺失的一课。也许今天我们谈到"尊严死",讨论本身的意义远远大于最后的结果。

最近,79岁的台湾作家琼瑶发表公开信,表达了选择"尊严死"的意愿。无论生什么重病,都不动大手术、不送加护病房、绝不能插鼻胃管、不需要急救措施,引起网上网下热议。

有人认为这是不相信科学、不敬畏生命;有人说不想人工的活着,善终也是一种权利。从生命权和尊重自由意志的角度来说,每个个体的选择都应得到尊重。资料显示,一个人一生在经济方面健康投入的80%用于生命的最后一个月。当病人生活无法自理,全身插满导管,失去生命质量的时候,要求结束生命对病人来说可能是经济、身体、精神上的多重解脱。

但是应看到尊严死和安乐死一样面临诸多争议和条件设置。从目前的一般共识来看,安乐死是一种加速死亡、帮助死亡的积极致死行为,而尊严死是正常的自然死亡,是在伤病末期,放弃抢救和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,让患者有尊严、无痛苦地离世。

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,这仍然是一个新话题,面临未能厘清的诸多方面:病人要求"尊严死"的真实意愿如何评估、作为动态概念的"绝症"如何界定,以及,人是否有"死的权利"等等。

放大到国家层面,什么叫"尊严死",从医学、伦理、法律的角度还有太多未能充分展开讨论之处。从医学角度讲,由于医疗环境、生死观等问题,开展缓和医疗困难重重;从法律上看,可以接受尊严死的状态由谁来界定,怎样界定,如何避免恶意执行预嘱,患者在达到尊严死标准的时候是否还想放弃抢救等等都有待明晰。更何况,在现有医疗条件、医疗资源不均衡,医患关系相对紧张的国情现实下,从个体意愿选择到能否成为合理合法的广泛共识,还有十分遥远的路要走。

有研究显示,经济越发达,人们选择善终服务、临终关怀,选择在家离世的比例越高。过去二三十年,善终服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发展迅速,但在中国仍处于起步阶段,临终关怀也还仅惠及极少部分人。如何面对死亡,值得每个人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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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节期间,祭扫人流、车流集中出行时段主要集中在高峰日8时至11时。今年清明期间,北京市将在6个祭扫高峰日期间在市属各祭扫点免费派发100余万枝菊花,倡导市民用鲜花祭扫代替纸钱和供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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