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能亮丨救助机构成"悲剧",监管治理莫"空转"

文丨特约评论员 黄羊滩

湖南少年雷文峰之死,揭起了广东韶关练溪托养中心的画皮。

如今的练溪托养中心已成众矢之的,人人都可以拿来说事。然而,就在不久前,对于人口净流入地的广东省而言,这里还是一个正当、合法,甚至不乏温情关怀的站外托养机构。尽管它从后门源源不断地往殡仪馆送去众多死人,可前门却有从救助站等地源源不断地被送来的新人。直至被彻底关门之前,这里还有733个人,每年也有上百万的利润。

一个雷文峰死掉了,换来的是后边这733个托养对象的新生。非正常死亡到他这儿戛然而止,固然有些偶然,与有一个深爱着他的父亲有关,却也隐约透露出某种坏事做尽的必然暴露。当然,此前6年间,究竟死了多少人,尚有待进一步详查。无论如何,接踵次第送进殡仪馆的群发式非正常死亡,算是按下了暂停键。

尽管最终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,但不妨碍人们从已披露的信息中寻觅一些“亮点”,并经由这一个个点连成一条线,乃至拼出一幅相对完整的图谱。

这是一个民办的非企业单位,此类机构的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。具体到托养中心,主要职能就是接纳那些长期滞留救助站的流浪乞讨、生活无着人员,属于兜底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之一种。尽管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,但也并非完全无偿做公益,资金来源于政府购买服务。

也就是说,托养中心做的依然是“公家生意”,是政府公共服务、社会救助在市场上的延伸,“站外托养”。这样,问题来了:尽管有数百乃至上千”雷文峰们“被送来,但这些人其实并非是托养中心的主顾,真正的主顾则是向托养中心购买服务的救助站等。

换言之,从“理性经济人”的角度出发,托养中心只要维护好与救助站及民政的关系就可以了。至于那些托养对象,在托养中心看来,不过是一个个会走动的器物而已,并不需要对他们负责。毕竟,谁出钱,才会对谁负责。这实际上也是时下政府购买服务的悖论,具有一定的普遍性。

而按照相关制度设计,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,有权力、有义务、有责任监督管理这些站外托养机构,但这也是理论上的设计而已,现实生活中,此类责任往往容易出现虚置,甚至是空转的情形。

这是因为,其一,监管是一件很琐碎麻烦、费时费力的事情,其触角若是想抵达托养的每一个角落、覆盖每一个人,不仅需要责任心,也需要时间、人力的投入。况且,“站外托养”的本意,其实就是政府管不过来,才把包袱交给市场,让市场帮着把人管起来。如果再事无巨细,靡无遗漏,那还不如让这些人继续留在救助站。

其二,监管也是可以赎买的。托养中心为了获得更多的自由,往往会选择搞定政府部门和官员,这不仅是出于让主顾满意的目的,相对于众多的托养对象而言,监管者总归是关键性的少数。此前,新丰县县长马志明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已承认,“就目前我了解到的情况,我们有部门工作人员,涉嫌违纪违规参与到其中,托养中心的事情上来。”

可见,此类“站外托养”机构实际上存在着天然的监管困境,可以说,是危机四伏、穷凶环伺。其所有的希望、阳光、温暖、照拂,往往只系于一根细细的责任之丝线上。而这责任也是可大可小、可多可少、可进可退的。监管稍稍严一点、进一步,则“雷文峰们”的处境就可能好一些;反之则每况愈下,直至万劫不复。

眼下,民政部要求各省区市民政厅(局)迅速行动,对托养机构承接资质、设施条件、服务质量、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,同时,对站内受助人员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自查。发现问题的,要及时整改;对不适宜继续开展托养服务的托养机构,要立即终止托养,妥善安置托养人员;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,要严肃查处,追究责任。

这样的措施固然会产生一定效果,但恐未必能彻底杜绝类似情况发生。问题的关键在于,究竟应该怎样切实管好那些“站外托养”机构?毕竟,若没有来自托养对象的诉求表达,仅凭委托受理双方的单线对接,很难实现“好的救助”。与民办幼儿园、民办养老院不同,那些机构的服务对象至少还能发声,而托养中心则完全销声,好不好只凭中心自说自话,怎么破?

当然,理想的状态是有关各方各负其责,都能够秉承服务公益的精神,把社会救助事业做好,为社会兜底,为民众造福。然而,现实情形往往让人沮丧。公权力的失控,不仅仅表现在与市场利益的苟合上,也表现在自身的失序上,上面难以约束,下面不能监督,社会也缺少制衡的力量,到头来,被牺牲掉的,只能是社会的公共利益。

这其中,可能存在技术性的偏差问题,但根本上还在于社会治理的局部性溃败。即社会底线失守,道德沦丧;权钱结合以及由此形成大面积的腐败;职业精神与职业操守普遍丧失等等。练溪托养中心暴露出来的症状,应该是这种溃败的集中爆发。具有极端的恶劣性,但并非孤例,区别只在于程度而已。

社会救助机构不能变成草菅人命的场所,更不能演变为无人负责的“公地”。一次恶性事件给社会造成的伤害,往往需要很多的努力来补救。而如果补救只是立足于救急、着眼于消弭舆论,无视事件背后的环境因素,则无论怎样努力,恐怕也无助于提升治理能力。

也因此,当下,除了基于技术层面的全国性普遍排查之外,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“治理溃败”的状态。政府部门要把社会救助的兜底责任切实地担起来,而不是完全推给市场;监管者要切割与市场主体的利益勾连,真正立足于社会的公共利益,而非租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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